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院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全院教职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提高学习认识
政治业务学习是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及学院改革发展政策和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增强单位(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院的教育发展事业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对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好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教职工开展自学,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学习目的
全院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活动要及时传达上级和学院改革、稳定和发展的有关政策和精神,商讨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紧密联系教职工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保证学习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每月应分别安排一次教职工集中政治学习和一次集中业务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小时。政治学习时间主要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团活动等,业务学习时间主要进行教研活动、业务工作安排和业务知识学习等。各(系)院及相关单位在安排课程时,每周须预留一个下午的单位时间作为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时,各单位、各部门均应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
三、加强组织领导
每年年初,学院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全院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每次集中学习要提前做好准备,精心组织,保证集中学习效果。全院政治学习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业务学习由教务处统筹协调。
五、完善考核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作好记录,学习考勤实行签到制度,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进行必要的补课。每位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检查,将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作为考核评先和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中共襄樊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襄 樊 学 院 院 长 办 公 室
2006年6月9日